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2-05-09 11:05 来源:芜湖市人防办 阅读次数:
信件编号: 20220508001
信件类型: 我要投诉
来信标题: 投诉张家山领秀城1876停车地库乱收费
来信时间: 2022-05-08 22:31:17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张家山领秀城5栋一名住户,我们楼下的负二楼的张家山1876停车地库的收费没有公示,现在我们业主租车300元/月,物业是一个叫和光的物业,他们说是开发商定的,我想咨询两点:一、物业单位是否需要公示收费标准?另外对于本小区业主的车辆,地下车库收费的年限、金额标准是什么样的,开发商是否可以随意定价?二、小区地下车库内部无人管理(只有一个收费员),乱停乱放较为严重,且有很多地段无照明,隐患明显。
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防办    答复时间:2022-05-09 11:05:3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张家山领秀城停车地库收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人防工程按照类别确定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商业开发性民用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竣工后,在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负责,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实施。”关于停车收费方面问题,不属于人防部门行政职能范围,建议咨询市场监管和物价管理部门。若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我办工程管理科(法规科),联系电话:3931926。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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