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2-07-08 15:57
来源:芜湖市人防办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207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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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弋江区春暖花开小区人防车位归属 |
来信时间: | 2022-07-02 15:39:59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春暖花开小区业委会成员,我想了解下,为何市人防办在2022年6月14日将小区人防车库使用许可证给了物业公司。我们小区业委会已经成立三年了,按相关法规,人防车库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许可证应该给业委会来处理。特此来询问原由,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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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防办
   答复时间:2022-07-08 15:57:5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春暖花开小区人防车库使用许可证发放至物业公司一事,现回复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人防工程按照类别确定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商业开发性民用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竣工后,在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造册,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负责,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具体实施”。2022年6月14日,安徽柏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提供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及相关审批要件,向芜湖市人防办提出申请办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我办依据《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1号),“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使用单位提交的备案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经审查合格后给予办理,发放《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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