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09-28 09:59
来源:芜湖市国动办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309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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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人防车位是否可以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
来信时间: | 2023-09-22 15:24:14 |
来信内容: |
大垄坊街道玥珑湾地下负二层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物业不给在墙上打孔必须要求安装支架,我们遵守人防办要求,装了支架。但是小区其他很多住户并未安装支架,均安装在墙体上。经咨询物业,物业答复安装在墙上的住户都是在人防检查之前装的,他们不管。想问下人防办这个充电设备是否可以安装在墙上,不能安装的话已经安装在墙上的如何处理是否需要拆除,物业是否具有监督管理责任。看图片就知道了,真的很讽刺,人防禁止破坏墙体的几个大字就写在充电桩的上面,物业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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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国动办
   答复时间:2023-09-28 09:59:4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咨询的人防车位是否可以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问题,市国动办高度重视,立即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咨询后,芜湖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处立即与对方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 、拆除防护设施。 经双方沟通协商,物业表示满足业主要求。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理解支持,如还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联系人:王霞 联系电话:393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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