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质条件和地下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向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该民用建筑可以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须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承办单位: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咨询电话:2963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