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人防工程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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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国动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确保全市人防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市国动办决定2024年1月16日至1月19日在各县(市)区国动系统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吕明安 市国动办主任
唐升平 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小青 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孙德生 市国动办党组成员法律人事科科长
舒仁礼 市国动办动员准备科科长
陶 飞 市国动办防护工程科科长
唐启杰 市人防工程管理处处长
傅 莹 市人防质监站站长
侯凯凯 市人防工程管理处副处长
姚国庆 市人防工程管理处综合科科长
王 霞 市人防工程管理处助理工程师
二、检查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与工程安全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原则,组织此次对人防工程安全督导检查。
市国动办在各县(市)区国动办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深入检查和重点督查,于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重点检查:人防工程有无安全隐患;人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工程结构是否完好,内部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工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将及时督导整改。
请各县(市)区国动办落实部门动员部署,责任到人,抓好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落实。
三、有关事项
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联系人:姚国庆,联系电话:19955323166)
芜湖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01月16日